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纏訟10餘年的勁永公司遭股市禿鷹放空案,更二審將涉嫌洩露查黑中心偵辦進度給股市禿鷹操作牟利的前金管會檢察局長李進誠,依貪汙罪重判有期徒刑6年,不過最高法院今(29)日將案件撤銷,發回高院更審。
前高檢署查黑中心於2005年起訴指控,李進誠涉洩漏檢調規劃搜索勁永公司內線消息給金主林明達,放空勁永股獲利,並洩漏調查局有關勁永資金查核資料供聯合報記者報導,以配合禿鷹陳俊吉摜壓勁永股票下跌,並將查黑中心書寫調查禿鷹的名單,交給林明達提醒他警覺已遭調查。
一、二審重判李進誠10年、9年6月,更一審僅依洩密罪輕判8月,更二審又改依貪汙罪重判6年,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
另外,陳俊吉更一審被依違反證交法判刑1年10月,併科罰金新台幣1000萬元,緩刑5年,因未上訴已確定;同案另5名被告,股市作手林明達、證交所專員張錫寬等人,各繳交犯罪所得,一審判刑7月至3年10月不等,准予2至5年緩刑,均未上訴而定讞。
▲前金管會檢察局長李進誠。(圖/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