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有一名來自歐洲的視覺男藝術家,3年前在臉書徵志願的模特兒做臉部彩繪,一名女子自願擔任臉部彩繪模特兒,事隔三年,女子突對藝術家提告強制猥褻罪,女子稱她當時被藝術家親吻了10鐘,還摸她胸部,不過男藝術家對女子的指控是全盤否認。法官事後認為罪嫌不足以構成強制猥褻罪,將藝術家不起訴。
▲女子與一名男藝術家接吻,3年後突向藝術家提告。(圖/攝影者dollen, Flickr CC License)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這名來自歐洲的男藝術家,3年前在網路上徵得了一位臉部彩繪的女模特兒,但卻在3年後遭該名女子以猥褻提告。這名女子稱,兩人第一次見面時兩個人互動正常,但第二次前去畫室時,男藝術家突然吻她,兩人一吻就吻了10分鐘,接著男藝術家手就游移到了她的胸部和大腿,還將她的手拉到他的重要部位,之後女子拒絕,男藝術家也立即停手。
對於女子的指控,男藝術家皆否認,表示兩人只見過一次面,而見面當時也只有作畫而已,並沒有如女子說的行為。由於女子承認自己確實有和對方親吻10分鐘,檢方認為,即便男藝術家有觸摸女方身體及拉手到下體的行為,但女子拒絕後,他也立即停手,加上事後3年才提出告訴,並無有相關證據,因此法官判定罪證不足,不起訴男藝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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