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犯下「北投女童割喉案」,遭檢方依殺人罪起訴並求處死刑的龔重安,最高法院維持歷審見解,認為龔男犯案手段雖然殘酷,但他患有妄想、幻聽等精神疾病,如果接受監獄教化及專業治療,有治癒而復歸社會的可能,今(3)日將上訴駁回,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
▲龔重安遭判無期徒刑定讞。(圖/資料照/記者潘千詩攝影)
2015年5月29日,台北市北投地區一間國小傳出驚悚的女童割喉案,一名8歲女童在女廁內遭歹徒割喉,送醫搶救後宣告不治,歹徒龔姓男子案發後自行報警。檢警調查,龔男說他不滿社會現狀,聲稱有幻聽,覺得這一、兩年被同事說閒話,曾想以換工作或自殺方式尋求解脫,但不敢拿刀刺自己,臨時起意到母校隨機尋找對象割喉,希望被判刑得到解脫。
檢方依殺人重罪將他起訴後,歷審認為,龔男故意殺害幼童,所犯是情節最重大之罪,惡性重大,但他犯罪動機與目的與他的病症有關,且根據心理及精神鑑定報告,經專業治療有治癒或改善的可能,並非無教化遷善的可能,惡性並未達到應該與世永久隔離的程度,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