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人妻懷疑在高職任教的丈夫與同校張姓女老師有一腿,今年3月到學校停車場將印有張女照片的傳單貼在女老師的汽車後擋風玻璃上。張女看到傳單上印有「為人師表,利用午休或空堂時間,在美術教室偷情、做愛,你好意思嗎?」等字句,對人妻提告,高雄地檢署今(7)日依誹謗罪起訴人妻。
起訴書指出,王女因懷疑丈夫與張女有染,於2017年3月6日中午駕車到學校停車場,並將事先印製好的傳單貼在張女的後擋風玻璃上,張女取車時,見傳單上印有「張XX:別人家的老公特別好玩,是嗎?為人師表,利用午休或空堂時間,在美術教室偷情、做愛,你好意思嗎?還威脅我罵我,要告我妨害秘密罪,敬請去告,我無所謂。因為我手邊的證據足以讓你無地自容」等字句,傳單上並附有張女照片,因此對王女提出妨害名譽告訴。
雖然王女到案後承認張貼傳單,但否認加重誹謗,但檢方調查後,認為王女以散佈文字之方法指摘足以毀損張女名譽之事,已觸犯誹謗罪,依法將她起訴。
▲傳單夾在擋風玻璃上示意圖。(圖/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