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吳春台今年4月才被台北地院判定是李珍妮女兒生父,但兩人恩怨還未結束,吳春台就準備控告李珍妮恐嚇。原來,吳春台曾出資和李珍妮開公司,後來雙方因股權問題發生糾紛,李珍妮在吳準備與米凱莉結婚時寫紙條恐嚇,內容是「不放棄股權,婚禮試試看」等,吳春台保留恐嚇紙條,要對李珍妮提出恐嚇罪告訴。
圖片/翻攝自百度
據《壹周刊》報導,李珍妮5年前成立格麗茲精品公司,當時吳春台出資1000萬元,後來公司減資、增資,導致吳的股權被稀釋,讓他非常不爽。而吳珍妮對吳春台拿來提告的關鍵紙條,則稱時間久遠都忘了,也說如果有也不是針對吳,否認恐嚇意圖。(整理:實習編輯黃慧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