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19歲陳姓女高中生,去年被父親發現與校內羅姓男教官發生不倫戀,甚至還懷了身孕,事發後父親阻止雙方繼續交往。不過少女不聽勸阻還在去年離家出走,父親怒告男教官;沒想到少女父母與男教官出庭當天接獲少女電話,她直接向檢方表示已和羅姓教官分手,現在自己一個人過的很好。新北市地檢署認為,並沒有證據顯示羅性教官將少女置於實力支配之下,此案將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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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蘋果日報》報導,陳姓少女在2013年6月被父親發現LINE聊天紀錄內,竟有與羅姓男教官的親密對話,倆人不僅私下交往,女兒還懷孕了;之後父親強烈阻止雙方繼續交往,但少女不服離家出走,父親不知如何是好,憤而控告羅性男教官涉犯誘未滿20歲女子脫離家庭罪嫌。
但之後檢方屢傳不到少女出庭,直到今年傳訊陳女父母與羅男一起開庭,少女才打電話告訴檢方:「我已和他分手,我有手有腳,自己一個人過得很好!」強調她之前和父親同住,但倆人沒話講,早就決定要在18歲離開家獨立生活,表示離家不是因為羅性男教官。(整理:實習編輯黃慧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