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變態爸爸14年前覬覦15歲女兒青春的肉體,狼心狗肺的將其性侵。女兒不堪其辱,離家出走,以陪酒維生。直到今年才再度返家,想不到父親不改當年,還是將女兒撲倒性侵,被妻子撞見時,辯稱和女兒是「性交易」,母親也作證表示「女兒沒有反抗」。但地檢署不採信,依強制性交將爸爸移送法辦。
▲示意圖/資料照
這案件發生在新北;2003年6月,當年只有15歲的女兒在房裡更衣時,那青春的肉體引起變態爸爸的性趣,衝進房內性侵得逞,事後還只給100元當封口費,去外面都比給自己女兒還多。女兒向媽媽哭訴,但因為有輕度智能障礙,母親不當一回事。投訴無門的女兒,事後又多次被父親性侵。
忍無可忍的女兒,已經不想再待在家裡,憤而出走。但沒有一技之長,讓她只能下海陪酒過生活。時光流逝,歲月如梭,過了14年後女兒回到當年讓她痛苦的家。喪心病狂的父親,並未因女兒歸來而痛改前非,反而更變本加厲,仿14年前,再度將女兒壓在床上性侵,視自己女兒為玩物。
父親否認犯案,還說是和女兒「性交易」;撞見事實的母親甚至還說女兒並沒有反抗。但就算是「性交易」,和自己女兒也是不可以。新北地檢署調查後顯示出女兒曾有因性侵而到精神科就醫的經驗,不採信父母的說詞,將變態父親繩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