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屏東一名女大學生到鳳山女同學家作客並留下過夜。沒想到女同學的林姓前夫竟大發獸慾,將女大生性侵得逞,事後又強約女大生,並中出性侵使之懷孕。雖林男辯稱是你情我願,但林男前科累累,還曾與14歲少女性交被判刑,高雄高分院加重刑期判9年6個月。
▲性侵示意圖/資料照
林男曾在2013年2月與14歲少女發生性行為被判刑5個月,同年10月,又在鳳山性侵女大生。這名女大生患有輕度智障,當晚因為學校宿舍門禁,留宿於鳳山。
當晚林男尾隨女大生入房,精蟲充腦的林男,不顧女大生生理期,竟強脫期衣褲性侵得逞。女大生因為害怕,不敢讓家人和友人得知。過了2個月,林男竟還約女大生出遊,還威脅要去學校找她。結果被林男帶去旅社性侵還中出,喪心病狂的林男,還偷走女大生皮包的2000元離去。
女大生身心俱疲,還不敢讓家人得知。居然還懷上林男的孩子,甚至產下一名女嬰,才真相大白。林男辯稱是合意性交,但因為指證歷歷加上林男前科累累,一審判8年6個月。二審到高雄高分院時,認為林男累犯惡行重大改判9年6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