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竹一名護理師,指控同居人陳姓男子多次下藥迷姦,還自行採證驗尿,不過檢察官調查發現,事發後護理師還繼續和同居人同居,加上證據有許多矛盾,因此不起訴。
▲護理師指控遭迷姦(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護理師指控陳姓男同居人,在去年的一月、四月、八月,分別在飲料還有食物中下藥,導致她昏睡而遭到性侵得逞,因此自行採證、驗尿提告。
不過陳姓男同居人則是大聲喊冤,表示很少和護理師上床,而且護理師還和他要求每月15000元,才能每星期上床一次。
而檢察官調查後發現,護理師指控同居人下藥性侵,事後卻又繼續同居,使自己限於險境,不合常理,另外護理師提出的證據,包括藥罐還有保險套有許多矛盾,因此予以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