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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湖內警分局警員劉錦仁多年來默默照顧弱勢居民,6年來他不但出錢又出力,平均每個月花4萬元救濟至少8名獨居、生病的居民。近日因劉錦仁在派出所前協助一名生活困頓的84歲王姓阿嬤上機車,經長官追問才曝光他的善行。
▲劉錦仁默默行善長達6年。(圖/翻攝自高雄市政府湖內分局官網)
據《聯合報》報導,王姓阿嬤體弱多病、三餐不繼又積欠房租,唯一的兒子入獄服刑後孤苦無依,被房東趕離租屋處無處可去,才會到派出所尋求警方幫忙。42歲的劉錦仁不捨王姓阿嬤的處境,每當阿嬤身上沒錢就醫,到派出所求救時,劉錦仁總是二話不說立即資助阿嬤數百元不等,6年來始終如一。
在劉錦仁的協助下,王姓阿嬤入住安養中心,每月2萬多元費用由王阿嬤孫子、慈善單位及劉錦仁共同負擔。劉錦仁表示,照顧里民是應該做的事,而且「捨不得看長輩生活辛苦,自己有能力就盡力照顧」,雖沒細數究竟花了多少錢在從事行善上,還好家人支持,薪水也負擔得起,他謙虛認為「這些付出不算什麼」。
事實上劉錦仁在6年前任職湖內警分局湖街派出所,就默默照顧轄內的弱勢居民,最多一個月照顧13人,包括醫藥、喪葬、生活費用等,每月平均支出4萬元。(整理:實習編輯鍾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