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呂姓女子不滿前男友與17歲的小敏(化名)在一起,賴姓男友為了替她出氣,將小敏騙到陽明山,兩人夥同與另一名男性友人對她割髮、性侵,最後還將她丟包。事後士林地方法院判3人須連帶給付被害人210萬元、被害人母親45萬元。
▲圖片/翻攝自陽明山看夜景
據《自由時報》報導,賴姓少年夥同女友及另一名友人將小敏騙到陽明山後,賴男拿刀子抵住小敏腹部逼她下車,並對她割頭髮、脫衣服,再指使友人對她性侵,他和女友則在一旁觀看。最後三人拿走被害人手機,將她丟包山區,直到好心人士路過載她下山。(整理:實習編輯黃慧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