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怡璇/新北市報導
鑽法律漏洞真的人真的令人不屑!新北市一名王姓男子倒車時,不小心撞到後面的車子,雙方車主下車理論,決定找警察來。但這王男竟然走向旁邊的頂好,買了啤酒以及烈酒開始喝,直到員警到場時,都看見王男站在門口喝啤酒。酒測後數值,0.61毫克,檢座認為王男出「怪招」刻意飲酒企圖逃避酒駕罪責,仍依公共危險罪將他起訴,但士林地院認為沒有證據顯示王男肇事前飲酒,判他無罪。
▲王男酒測前狂灌酒,警無法證明肇事前是否有喝酒,法官:難證酒駕判無罪。(示意圖/非關當事人)
王姓男子去年8/15帶老婆外出用餐,當晚10點,王男因為倒車不慎,撞到後車,賠償金談不攏,雙方決定報警處理。而王男在警方抵達前,竟然買來啤酒及洋酒。咕嚕咕嚕灌下肚。這下可好了,酒測值為0.61,但要怎麼證明,王男在開車前有喝酒?當時,檢察官認為,等待過程去買酒喝的行為,根本就是為了掩蓋前面有喝酒,加上車禍另外一位駕駛也證稱:「肇事的王男下車時,身上有淡淡酒味。」最後還是依照公共危險罪將他起訴。
王男到了法院堅決否認有酒駕行為。還向承審的法官表示:「對方只要求我賠償2000元,如果我酒駕,我怎麼敢叫他報警?」法官認為,檢察官曾請王男到派出所,讓他喝下等同當天的酒量,在對他進行酒測,數值是0.57毫克,與第一次數值相近,加上沒有其他事證證明王男在肇事前有喝酒,因此認定他並無酒駕。仍可上訴。只是這樣的判決一出,網友們驚呆了:「那以後他們喝酒開車只要帶一瓶易開罐的啤酒在車上,肇事後等警察來直接開瓶喝給他看就沒事了」、「酒能載舟亦能覆舟」、「以後酒駕遇臨檢。。跟警察說我尿急,等我一下,接著立馬喝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