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毒蟲蕭姓男子前年10月持電擊棒,到賣家位於新北市的住處強盜市價1000元的安毒。最高法院維持二審見解,認為蕭男犯行明確,且犯行嚴重危害被害人生命、身體、財產安全及社會治安,今(8)日駁回上訴,依侵入住宅強盜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2月定讞。
判決書指出,蕭男為購買安非他命,於2015年10月31日下午委請一名賴姓女子與賣家周男聯繫洽購,隨後跟著賴女抵達周男家門外,趁周男行動不便乘坐輪椅應門時,乘隙拉開門,持電擊棒衝進屋內電擊周男的背,強盜一包價值1000元的安毒後逃逸。周男被搶後報警,警方循線將蕭男逮獲,但周男也因販毒被捕。
▲安非他命毒品。(圖/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