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吳姓男子去年跟母親吵架後,憤而以狗繩勒斃母親養的狗,「行凶」後跑去警局自首,被檢方起訴。台北地院審理時,母親幫兒子說情說「兒子已受到很大的良心譴責」,日前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判處吳男拘役50日,緩刑2年,須提供90小時義務勞務,參加2場法治教育課。可上訴。
檢方指控,2016年11月23日晚間8時許,19歲的吳男與母親因細故發生爭執後,吳男被母親要求將家中養了4年的母狗「玲瓏」帶去附近寵物美容店洗澡,因狗狗不願走樓梯,吳男於盛怒下直接以狗繩勒將狗勒斃。
法院審理時,吳的母親向法官求情,稱兒子勒死狗之後也很後悔,案發之後,受到很大的良心譴責,當庭表示可以原諒兒子,希望法官給她兒子一個自新的機會,法官因此判處緩刑。
▲吳男被母親要求帶狗去洗澡,盛怒下竟把狗勒斃,示意圖。(圖/翻攝自ThatPetLife 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