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啟明/台中報導
補習班再現狼師!台中有一對經營文裡補習班的夫妻檔,丈夫教數學、妻子教國文,不過丈夫卻在教學期間,對2名9歲女童多次襲胸、碰觸下體等猥褻行為,經女童反映後家長憤而提告,台中地方法院法官認為,女童若非親身經驗,難以舉證歷歷、具體明確,昨天宣判狼師5年8個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台中地方法院昨天宣判狼師5年8個月徒刑。(圖/翻攝google map)
根據《NOWnews》報導,判決書指出,這對夫妻在台中市太平區經營一家文理補習班,並兼營安親班。民國102年2月,就讀國小3年級的女童在補習班和其他同學玩捉迷藏,男師趁女童當鬼「數數」單獨一人時,從後方伸出狼爪偷襲女童胸部得逞;同年9月,男師再趁女童拿鉛筆時,隔著衣服撫摸女童胸部。
此外,另一名女童在民國102年至106年6月間,也被該男師多次強行襲胸和撫摸下體,2名女童事後各自向父母述說,家長得知後憤而提告,盼將狼師關進監牢,避免再有其他女童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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