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阿羅哈客運11日深夜在國道一號北上岡山段發生重大車禍,有6名乘客死亡、11名乘客受傷,客運駕駛當下向警方供稱,為閃避「未開車燈」的前車,結果失控撞上護欄,不過今(13)日檢方表示,前車是正常行駛狀態,且車尾燈是亮著,打臉客運駕駛說詞。
▲阿羅哈客運前車「車尾燈亮著」。(圖/翻攝畫面)
客運吳姓駕駛在案發當下,向警方供稱,為了閃避未開車燈的車,緊急從外側車道往內側切入,結果失控撞護欄,此次車禍造成6名乘客死亡、11名乘客受傷。
橋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徐弘儒今日表示,阿羅哈客運前方確實有一台自小客車,不過前車是正常行駛狀態,且車尾燈是亮著,與事實有出入,客運駕駛說詞遭檢方打臉,目前駕駛已經再度進橋頭地檢複訊,將針對行車紀錄器畫面做說明,而前車的車型、車號仍在判讀中。
車禍之後,國道警方調出了遊覽車上的行車影像記錄器,記錄當時有遊覽車的車速,初步判定時速是落在110公里之內,沒有超速,但是由於這起車禍牽扯到6條人命,檢警為求慎重,會再精密的做第二次測試,要給受害家屬一個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