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怡璇/基隆報導
警方執法時自己也違法?還被民眾拍下照片上傳網路。地點就在基隆。一台警車執行取締違規,卻把警車停在車道上,引起不少網友議論。因為這警車大喇喇佔住一個車道,沒放警告標誌,也沒開警燈,真的好危險。有網友就說:「開別人罰單前,先給自己開一張罰單吧」。
▲抓人違規的警車停慢車道中間,沒警示燈,沒三角錐。(圖/翻攝網路)
一名網友在臉書上PO上一段文字:「這位警察大哥抓闖紅燈,但也不需要把警車停在慢車道的正中間吧,兩線道被警車擋住一線道,大約佔用一個小時,機車跟大車爭道是很危險的。」底下的圖,清楚佐證PO文者的說明,現場馬路兩線道,警車就佔了右側的慢車道,旁邊還畫有紅線,車子也不靠邊停一點,說停在慢車道中間,一點都不誇張。有網友指出:「當時沒開警示燈,臨檢牌也沒有擺」、「直接停在車道上,停車技術是否該加強了」、「都認為警車取締違規,卻自己先違規,做法有爭議。」
▲民眾PO上照片質疑警方應該先開自己單。(圖/翻攝網路)
對於民眾的負面討論,警局收到了!基隆市警四分局副分局長劉仁淦表示,警方當時是接獲民眾反映,取締基金一路129巷口違停車輛,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3條規定。雖然是在執勤中,但副分局長劉仁淦也指出,大武崙派出所警員在取締時,將巡邏車輛停在慢車道時,未開啟警示燈,警示其他車輛,確實造成觀感不佳,已要求檢討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