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34歲吳姓廚師,自稱「心靈導師」開班教授心靈啟發課程,卻以「開脈輪」可提升能量、淨化心靈為由,趁機對6位女學員猥褻、性侵,新北地院合議庭今(19)日依強制性交等罪判吳男10年徒刑,但吳男被鑑定出犯案時患有「情感性精神病」,符合減刑條件,判執行6年,全案可上訴。
▲吳姓廚師自稱「心靈導師」,趁機對女學員伸狼爪。(圖/資料照)
檢調發現,吳男自稱明樂文創公司負責人兼講師,去年11月13日晚間,以舉辦「金錢能量工作坊」名義,召集男女學員到新北市一家汽車旅館開課,宣稱人體有7個脈輪,必須放上水晶石並塗抹蠟油,以達沉澱心靈的效果。吳男隨後選定2名女學員,分別到小房間及廁所進行「開脈輪」儀式,用蠟油滴抹女學員私處後趁機性侵。之後以女學員家需要「空間淨化」為由,14日中午前往女學員家住處,要求女學員取悅因作法疲倦的「師父」,逼迫口交後又以手指性侵。
食髓知味的吳男,15日凌晨又舉辦「金錢能量,滿月」為號召,找來另4名女學員到旅館,要求4女裸身躺在床上,以開脈輪儀式對女學員指侵。事後有一女學員查覺有異報案,吳男到案否認性侵,繼續誆稱自己是在「開脈輪」。
新北地院合議庭認為吳男構成強制猥褻及性交罪,判處10年徒刑,但經醫院鑑定吳男患有「情感性精神病、躁期」,導致辨識行為違法能力顯著降低,依刑法19條減刑,應執行6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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