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朱淑君、江濬禓/台中報導
台中太平區公所民政課長,遭人爆料他上班時間帶外遇對象出門爬山,讓民眾很不能接受,實際到區公所了解,也透過電話連繫上本人,只強調大家是好朋友,當時也不是公務時間,不懂爆料者到底有什麼用意。
▲區公所課長與課員出遊遭民眾拍下。
一對男女從登山口走出來,2人手晃啊晃的沒牽在一塊兒,不過拍下影片的人出來指控,男生是太平區民政課長,女生是他的課員。
投訴人林先生:「區公所裡面的人全部都知道他們兩個有在一起。」
投訴人張小姐:「拿我們一些人民的血汗錢,你們就去旅遊這樣是不對的。」
▲投訴人表示對於課長的行為感到不滿。
投訴人說自己是在地人,知情但不認識雙方當事人,只是不認同2人利用上班時間一起出遊,但記者實際連繫上當事人,課長駁斥,只是比較好的朋友,不該用影片照片就亂下定論,當時也不是上班時段。
太平區公所民政課長:「所有的團隊很多,各種人都有,當然我們有比較知己的、比較談得來的相關的異性或朋友,任何人都有。」
太平區公所主任秘書林國聲:「這種爆料的事情,我們必須要弄清楚它的真實性。」
▲主任秘書呼籲外界查清事情的真實性。
太平區公所主秘出面澄清,從沒聽過2人有不尋常的關係,而且當天是下午1點才有公務,早上出門屬於私人行程,不會干預。
太平區公所人員:「這一位是從1點到3點。」
▲區公所人員拿出簽到表替課長澄清。
公所秀出活動當天的簽到表,的確有課長的簽名,強調這得本人親簽,截自目前為止,遭指控的課長沒有申請補休或加班費,跟爆料者的指控有所出入,課長本人則說,無法揣測爆料者的用意,不實指控已經嚴重妨害他的名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