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包商的吳姓妻子,負責向工程公司請款,沒想到因此紅杏出牆,與工程公司林姓負責人發展婚外情,多次在外偷情還拍下性愛影片,丈夫發現後提告,高雄地院昨(4)日依通姦罪判兩人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定讞。
合議庭判決指出,吳女的丈夫承攬林男公司的工程,由吳女負責請款事宜,因此結識林男,2015年6月、12月底,吳女和林男兩度到高雄某間摩鐵開房間,2016年1月,吳女丈夫檢查手機才發現兩人姦情,並連絡林男妻子一同提告。
庭訊時,吳女和林男皆坦承通姦,加上LINE對話紀錄、手機還存有自拍性愛影片,高雄簡易庭法官認定兩人通姦事證明確,判處吳女4月、林男3月徒刑,但2人上訴再審。
合議庭開庭時,林男雖獲得妻子撤告,檢方審酌量刑妥當已駁回上訴,吳女則是得到丈夫原諒撤告,改判3月徒刑,全案定讞。
▲示意圖/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