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去年底一名母親認為就讀高中的女兒被男友佔便宜,拿著女兒的「原味內褲」到警局報案,要求警方追查,將壞男人逮捕到案,不過,內褲上卻未驗出男性的DNA,黃姓男友也否認兩人發生性關係,最後檢察官認為事證不足,處分不起訴。
▲示意圖(圖/攝影者ricebuglee, flickr CC License)
據了解,這名高中女生去年底和大她3歲的黃姓男友分手,和好友講這件事時,除了數落對方的不是,還爆出「還好意思跟我要分手炮!」而這段對話恰巧被母親發現,立刻將對話從頭仔細看一遍,才發現女兒竟被男友欺負,便偷偷將女兒的內褲拿到警局報案,警方獲報後不敢大意,將內褲小心保存後送驗,並將涉嫌褻瀆這個內褲的黃男函送北檢偵辦。
黃男到案後坦言和女子交往,但否認2人有發生關係,強調「分手炮」只是玩笑話,直言「開開玩笑犯法嗎?」事後,檢察官試圖傳喚女學生及其母親出庭,但2人從頭到尾都沒有出庭,因此認為罪證不足,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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