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社會在走,行車紀錄器真的要有!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PO文,表示自己在今年6月開車行經雲林虎尾一處產業道路時,一名機車騎士自摔撞到他的車,結果昨(16)日在調解時,對方竟要求賠償18萬,讓他決定把行車紀錄片影片PO出,請網友評理。
▲騎士自摔撞到陳姓網友的轎車。(圖/翻攝自爆料公社臉書)
今年6月12日晚間將近8時,陳姓網友開車行經雲林虎尾一處產業道路,正當他接近墾地橋時,左側道路一輛機車突然摔車,接著又滑行撞到他的轎車。由於光線相當昏暗,難以判斷騎士自摔的原因。
沒想到在昨日開完調解會,騎士竟獅子大開口,列出了醫藥費用4萬多元、強制險3萬6000元、工作損失4萬多元、精神慰藉金5萬元、機車修理費幾千元等,總共18萬元,讓陳姓網友不滿地將行車紀錄器影片PO網,「對方要送鑑定然後告我,現在是怎樣?硬咬嗎?強制險也要賠他,當我古意人好欺負啊」。
▲陳姓網友將鑑定報告和影片PO網,請網友幫忙評理。(圖/翻攝自爆料公社臉書)
網友看了影片後紛紛留言,「很明顯的自摔阿」、「不用理他,給他送鑑定剛好幫你省錢,你車速很慢了,從初判表也可以得知你應該沒有肇因」、「現在很多人都這樣,明明就沒有肇因,硬要牽扯別人下水,不要臉」、「他自摔是能告什麼,你又沒碰到他,也不是沒開車燈,給他告」,不過也有網友認為原PO應該要換台比較好的行車紀錄器,才比較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