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馬家豪、范欣餘/新北市報導
抑制炒作房價,政府課徵奢侈稅滿3年,但真的有打到重點嗎?1位單親媽媽哭訴,因為生意失敗負債幾百萬元,實在付不起每月6萬元房貸,不得以低價賣房週轉現金,沒想到卻收到國稅局來函,要她補繳210萬元奢侈稅,讓她非常委屈。
她說自己只是打零工,哪來的「奢侈」;更慘的是,由於房子當初是登記在14歲女兒名下,年紀還這麼小,就背上國稅局百萬債務,一家人走投無路。投訴人惠如表示:「奢侈稅不是用來打有錢人、投機客的嗎?怎麼打到我們小老百姓?」
惠如表示,3年前前夫把房子送給女兒,隨即借給朋友登記營業用。因為負擔不了每月6萬房貸,2年前委託代書低價賣房,國稅局竟找上門,要求繳交奢侈稅210萬元。投訴人惠如表示最恐怖的是,奢侈稅200多萬元會因為我們沒有繳,它會有罰款就變成3、4百萬。
專業房仲拿出「體檢表」,規定零零總總,符合1條就會被課奢侈稅,諷刺的是開徵3年,課到的70%都是老百姓,投機客只有3成。
房仲邱千懿說:「你持有一定要滿2年,那裡面不要有其他人設戶籍或是營利登記,這是最基本的,一般來說以投資客啦,或者是說有仲介經驗的代書,這方面就會比較清楚」。單親媽媽無助,不懂公平正義在哪裡。(整理:實習編輯陳柔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