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新修正「汽車駕駛人停車時開關車門」規定,已經在今年7月1日正式上路,但仍不時傳出有駕駛或乘客亂開車門釀禍!
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製作了幾張海報,一起來看看有哪些重要的注意事項吧!
【新修正條文重點】
1.駕駛或乘客違規開關車門而肇事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2.計程車駕駛或代僱駕駛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違規開關車門而肇事,該乘客須接受處罰。
【停車地點與開車門 時機1】
汽車停妥後才開關車門,乘客應由右側開關車門。
【停車地點與開車門 時機2】
在單行道准許左側停車且車輛停於道路左側者,應由左側開關車門。
【停車地點與開車門 時機3】
車輛後方設有輪椅置放區者,得由後方開關車門。
【安全開關車門五步驟】
步驟1:看後照鏡
步驟2:轉身向後看
步驟3:確認安全無人車
步驟4:反手開車門至適當縫隙
步驟5:確認安全後儘速下車並關車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