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京城銀行台南營業部今年7月爆發盜用客戶資金醜聞,一名林姓女理專因投資失利,11年來竟詐領35名客戶存款超過5千萬元。金管會今(26)日宣布重罰京城銀行600萬元,同時暫停營業部對新客戶的基金銷售、暫停合作推廣保險商品3個月,並命令解除林女職務。
本案7月爆發時,最初估計有20名客戶遭盜用2650萬元,但相關單位調查後發現受害人數、詐領金額比預估更多,共計35名客戶受害、逾5千萬遭盜領。
金管會調查指出,林女利用客戶對其信任,騙客戶只能用現金申購基金,或佯稱要為對方變更保單或續保,待取得客戶開立的取款憑條,便開始提領現金或經由網路銀行轉帳挪用,並於客戶存摺上登錄或由她以書寫或黏貼方式為不實之文字摘要,使客戶誤認有該筆交易之事實。
金管會認為,京城銀行未確實審核並與客戶確認交易內容之規定,導致林女得趁機挪用客戶資金;且櫃員對於存摺交易內容摘要說明之登錄,未與客戶確認,即依林女指示於存摺內頁登錄,或由林女以書寫或黏貼方式為不實之文字摘要,以取信客戶,顯見京城銀行未建立有效之內部控制制度並落實執行,違反銀行法規定。
因此,金管會依銀行法第129條第7款規定對京城銀行開罰600萬元,並依法停止該行營業部受理新客戶辦理金錢信託及合作推廣保險商品(不含與房屋貸款有關之保險商品)3個月,直到金管會認可改善情形後,才可重新辦理,並命令該行解除該行員職務。
▲京城銀行(圖/翻攝自Google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