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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學生實習打工卻不付薪水 老闆還逼簽「自願放棄薪資」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虎尾科大休閒遊憩系的學生趁著暑假期間打工,因為可以抵學分而向學校申請實習。沒想到實習的公司在暑假結束後,卻不願意給付薪水,老闆甚至威逼利誘要求學生要簽下「自願放棄薪資單」。簽下的學生老闆同意給付薪資,不願意的就拒絕給付。甚至面對詢問的學生,老闆還嗆「欠吃飯錢嗎?」

幾位虎尾科大的學生,趁著暑假期間在雲林的某設計公司工讀,並向學校申請實習學分。當時簽下實習機構基本資料表,表明每月薪資為6000-8000新台幣左右。而學生每日工作8小時以上,每周工作5天,快比一般上班族還長。

惡老闆拒付薪水(圖/爆料學生提供)

▲學生每天工作時間近8小時,薪資卻是少少的8000左右(圖/爆料學生提供)

然而暑假結束後,老闆卻拒絕支付薪水,還要求學生要簽下「自願放棄薪資單」。拒絕簽下的學生,就真的拒絕給付薪資,而簽下的學生則被老闆加進另一個群組。拒簽的學生主動向老闆爭取權益,卻被老闆冷嘲熱諷,「你加班了嗎?你熬夜了嗎?」甚至還嗆,「不要變成一個只會抱怨的員工,做了再說。做了你得到的會比『薪水』多很多。」甚至詢問發薪進度時,老闆還狠狠嗆學生「你很缺錢嗎?」甚至在還沒發放薪資的情況下,就逼學生要簽下領據。

拒付薪水惡老闆(圖/爆料學生提供)

▲學生詢問薪資發放進度,卻遭負責人冷嘲熱諷(圖/爆料學生提供)

當學生想尋求法律程序拿回薪水時,向學校要求提供合約和實習機構基本資料表時發現,原本薪資的部分未經學生同意,被改成手寫的「獎助學金」。讓學生氣的向《三立新聞網》爆料。但據了解,學生向媒體爆料一事在學校傳開後,有學長姐在學校給爆料學生施壓,並且暗示爆料學生可能無法順利及格。

針對學校一開始沒有將實習合約交給學生,雲林縣勞工處表示,任何學校有讓學生去實習,實習合約都必須給勞工處備查。另外針對學生並未收到薪資部分,勞工處強調,「從來就沒有『自願放棄薪資』這種東西,只要付出勞力就一定要給付薪資!只要學生來投訴並提供證據,一定依法辦理。」

拒付薪水惡老闆(圖/爆料學生提供)

▲實習機構基本資料表,「薪資」部分有被修正(圖/爆料學生提供)

虎尾科大休閒遊憩系主任顏宏旭表示,其實學生第一個月實習時就有發現該間公司不願意支付薪資的問題,也有幫助學生介入協調。顏主任指出,因為過去學校仲介實習公司時,常常變的兩邊不是人,於是讓學生自己找公司實習,學校則扮演一個協助的角色。而所有合約在實習處都有存查,並沒有不提供給學生。但顏主任也強調,未來如有學弟妹考慮到這間公司實習,校方會告訴學長姐的遭遇提供給學弟妹參考。而設計公司陳姓負責人則就此事在臉書上道歉,並強調當初本來就是「實習」並非工讀。

▲該設計公司在臉書道歉(圖/翻攝自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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