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台中蘇姓酒店女子2011年與酒客產下女嬰,後與馬伕許嘉倫同居,許男多次將三個月大女嬰關在貓砂屋,女嬰哭鬧就將人吊掛在牆上掛鉤、把女嬰的拳頭塞進嘴裡,害女嬰窒息慘死,蘇女不僅未報警,還與許男合謀拿熱水燙屍、利剪分屍,棄屍垃圾車,三年後兩人惡行才曝光,但嬰屍迄今未尋獲。最高法院今(8)日就許男上訴部分,將上訴駁回,判處有期徒刑17年8月定讞。
台中地院依遺棄致死、侵害屍體罪,各判許男、蘇女人有期徒刑20年;案經上訴,台中高分院將許男判刑17年8月、蘇女判刑17年6月;許男上訴三審,蘇女未上訴。最高法院認為,許男上訴無理由,駁回上訴,仍判處17年8月確定。
▲女童生母蘇女帶員警指認遺體丟棄處。(圖/翻攝畫面)
2011年11月,蘇女(案發時34歲)與不明酒客發生關係後產女,隔年2月,蘇女結識接送馬伕許嘉倫(26歲),兩人交往進而同居;有多項前科、且有暴力傾向的許男,不滿女嬰哭鬧,經常半夜毆打,甚至把女嬰吊掛在牆上掛鉤呼巴掌,平日則養在貓籠中,女嬰如不停哭鬧,還會連人帶籠丟進浴室。
2012年10月某日下午,許男見女嬰吸允手指,心裡不悅,竟將女嬰整隻手塞到口中,沒想到抽出來時,女嬰呼吸困難、全身抽搐,許男趕緊搖醒蘇女,兩人雖緊急施以CPR急救,但女嬰仍不斷抽搐,許男擔心送醫會被發現虐嬰,加上自己吸毒,於是乾脆將女嬰放在地上不理會,眼睜睜任由這條小生命掙扎三、四個小時後斷氣。
女嬰死亡後,兩人先用棉被裹屍藏櫃,接著還噴芳香劑企圖掩蓋屍臭。後來許男買剪刀回家,先將女嬰屍體帶進廁所,再由蘇女用電磁爐燒開水淋屍,來回淋了十幾鍋熱水,直到嬰屍膚色變白,才剪成一塊塊屍塊,混著垃圾分裝4袋,分4天丟入垃圾車;腸子內臟則用熱水燙過,剪碎沖入馬桶。
直到2014年又與另一不明酒客生下第五個孩子,也是一個女嬰。當時許男因案入獄,自己又無法撫養,只好委託社福機構辦理出養,未料卻無法交代前一名女嬰(死者)的下落,警方經查,終於在2015年發現女嬰已死亡並慘遭滅屍,於是將蘇女逮捕到案,隔日借訊許男,全案宣告偵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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