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啟明/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33歲林姓男子,去年8月透過手機交友軟體認識就讀國二的13歲女學生,去年10月14日凌晨,他偷偷與女學生相約前往女學生家中,在房間內與女學生翻雲覆雨,結果因女學生的父親聽到聲音、察覺女兒房門上鎖有異,敲門入內後,赫然發現林男躲在女兒衣櫃裡,進而獲知女兒與林男交往並發生關係,憤而向林男提告。
▲林男因躲在少女衣櫃中被少女父親發現。(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林男和女學生供稱,他們雖相識不久,但雙方情投意合,林男還稱,包括10月14日當天,4度在女學生房間和他發生性關係,桃園地院考量他犯後坦承犯行,且與女學生父母親以50萬元達成和解等情,依與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判處他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