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晴雯/台北報導
黃小姐於32歲時確診罹患乳癌,深怕接受化療後影響生育能力,在醫師建議下於治療前接受冷凍胚胎,停藥半年後自然懷孕,生了第一個小孩,想要在拚第二胎時已40歲,決定解凍7年前冷凍的胚胎,今年7月順利生下了一名男寶寶。
(圖/攝影者Ⅿeagan,flikr CC License/網址http://ppt.cc/vMnm)
替該名患者診斷的台大醫院生殖內分泌科主治醫師陳美州表示,黃小姐接受乳癌化學治療之前冷凍胚胎,隨後緊接著四次化療,以及約三年的荷爾蒙治療,停藥半年後自然懷孕,隔年生了第一個小孩,之後雖曾又懷孕但在6至9週不幸流產,想要第二個小孩,但因為已經40歲,於是決定解凍使用當時冷凍的胚胎,去年11月來進行解凍療程,並於今年7月生下一子。
陳美州說,女性卵巢會隨著年齡增長而老化,若因癌症需要接受化學治療者,更會因此加速卵巢老化速度,治療過程可能導致不孕。而多數的乳癌患者,根據癌症治療指引,即使是初期乳癌也需加以輔助化學治療或是荷爾蒙治療,除了部分化療的藥物會抑制卵巢的功能影響生育功能之外,癌症治療也需要一定的治療和觀察的時間,所以許多乳癌婦女患者往往在5年的輔助治療完成後,也錯過了合適的受孕時機。
陳美州表示,為了保留乳癌患者的生育力,建議患者可在化療前將生殖細胞如卵子或是受精的胚胎預先冷凍起來,待之後乳癌治療完成後,身體狀況合適生育的狀態下,再來解凍並植入胚胎;冷凍卵子或胚胎未來解凍存活率可達9成,而冷凍卵子將來解凍成功受精率為7成。
台大醫院外科部主任黃俊升指出,依據現行法律,台灣女性在沒有伴侶的情況下,也能冷凍卵子,研究顯示,乳癌患者無論荷爾蒙受體是陽性或陰性,懷孕並不會影響癌症預後。
台大醫院婦產部主任陳思原說,根據美國生殖醫學會指出,所有癌症患者若未來有生育考量,都建議預先冷凍卵子或胚胎,該院曾收治一位24歲血癌女性患者,在接受化療、骨髓移植前冷凍共38顆卵,治療過程使得她7年後無月經,於是將當時冷凍的卵子解凍,順利生下一個寶寶;此技術也適用在淋巴癌與大腸癌患者上。
陳美州提到,過去許多乳癌患者對於是否要接受藥物誘導排卵即取卵的治療會有許多的顧慮,主要是擔心會延誤癌症治療的時程,或是因為藥物誘導過程中,女性荷爾蒙會因為受到刺激上升而影響到乳癌的預後。
對此,她說明,現在關於癌症患者的誘導排卵可隨時開始,不用受限於月經週期,如此可利用乳癌治療期間的空檔進行取卵而不會延誤化學治療的時程。而目前文獻顯示,施打排卵針並不會對乳癌患者的長期存活期以及復發率有影響。
陳思原建議,理想冷凍卵子或胚胎的時期在35歲以前,未來解凍懷孕率可達5成至7成。陳美州補充說,解凍卵子後成功產下一名寶寶的前提,在於冷凍卵子數目,35歲以下需冷凍約15顆、35歲以上約15至20顆、大於40歲則要至少40顆。
▲台大醫院生殖內分泌科主治醫師陳美州(右三)說,化療可能會加速卵巢老化,若未來有生育考量的乳癌婦,建議可在化療前預先冷凍卵子或胚胎,作為未來生育計畫保存機會。(圖/記者楊晴雯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