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立新聞/綜合報導
執政黨推動一例一休再度修法,要給特定行業更多排班彈性,鬆綁每月加班工時上限、例假可以挪移,不過試算之後卻發現,最極端的班表「30日上班336小時」居然合法,只休假2日,每日上班12小時,不少勞工直呼吃不消。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你們沒有評估過,沒有想過會有這個情況發生?」
勞動部勞動條件司長謝倩蒨:「當然不是。」
質詢期間差點吵起來,因為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拿出這份極端班表,30日上班300小時,拷問勞動部是否違法。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你們後來說那這個班表是不是合法的?」
勞動部勞動條件司長謝倩蒨:「所以我在看說這個班表是不是要合法,首先要看它的週期。」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那你要講違法嗎?」
給不出明確答案,因為依照一例一休修法後,鬆綁每月加班工時上限、例假可以挪移,服務業真的可能面臨魔鬼班表。
▲勞動部稱這種班表是「極端特例」。
舉例來說,先是扣掉兩週兩例假,再扣掉四週四個休息日,再把服務業上班時數挪移到其他日、一日上班10小時,獲得一日休假的空班日納入,最後加上單月加班的最高上限54小時,變成30日內總工時高達336小時,而且只休到兩日例假、每日還得上班12小時。
而適用彈性工時的行業包括服務業、餐飲業及綜合商品零售業像是超商、百貨公司等等,總共有43種行業的勞動者,都可能中獎。
民眾:「不太合理啊,但也滿難改變的吧,但現在情況就是這樣。」
民眾:「之前半工半讀也差不多就是一天十幾個小時這樣子。」
▲服務業、餐飲業等行業,未來可能都有機會上到魔鬼班表。
民眾普遍直呼吃不消,不過也有打工族天天上班10幾小時,也習以為常。勞動部雖然解釋,這種班表屬於極端,不過卻不願表態是否違法,勞基法作為勞動最低標準,卻可能出現致命漏洞,工時有彈性卻沒保障,修法前恐怕還得再想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