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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洩密高院開庭 馬英九:我無罪,關說醜聞竟是洩漏機密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起訴前總統馬英九涉嫌教唆洩密等案,一審判馬無罪後,檢方提起上訴。高等法院今(28)日首度開庭,馬英九親自到庭並再次主張自己無罪,請駁回檢察官上訴、確立總統在憲法上的權力,讓未來的總統安心依憲法治國,不要再有這類「無謂的糾纏」。

馬英九表示,依照北檢的起訴邏輯,總統及行政院長沒有行政權可言,難道什麼事都要先跟檢察官討論?這是剝奪總統的行政權,而且檢方所謂洩漏的機密,竟然是柯建銘的「司法關說醜聞」,「我無罪,請駁回檢察官上訴」。

馬英九指出,去年民進黨立委柯建銘提起自訴、今年北檢起訴,一、二審7位法官都判無罪,確認當時司法關說案屬於重大國家事務,與一般社會大眾權益有關,並造成憲政體制運作的空前危機,且三次無罪判決都認為,這是基於總統在憲法上的權力與責任,努力解決政治風暴、維護國家利益、維持政局安定,「我絕對沒有濫用總統權力!我沒有犯罪!」

馬英九卸任後先後被柯建銘自訴、檢方起訴洩密等罪,其中柯建銘自訴案日前已判馬無罪確定,而檢方起訴馬的部分,台北地院認為,馬4年前處理立法院長王金平涉及關說案,依《憲法》賦予總統「權限爭議處理權」,因應可能爆發的「院與院之間的爭執」,緊急召集當時閣揆江宜樺等人商議,雖洩密但具有「阻卻違法事由」,今年8月判馬無罪,北檢以一審誤解憲法賦予總統的「院際調解權」,判決違背法令,且本案無罪判決與先前高院就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洩密案有罪定讞判決,兩案見解有重大歧異,提起上訴,請求撤銷改判。

馬英九高院出庭前總統馬英九(圖)28日前往台灣高等法院出庭,沒有回應現場媒體提問三中案、慶富案等問題,微笑步入高院。中央社記者謝佳璋攝  106年11月28日

▲前總統馬英九。(圖/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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