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哲豪、戴偉臣/台北報導
藝人李妍憬去年10月,和賀姓計程車司機在街頭互毆爆發肢體衝突,一審兩人分別被判拘役40天和70天,司機罪刑比較重,今(28)日高院二審開庭只有司機現身,面對鏡頭他表示一審判太重,在庭上也請求法官酌量減刑,檢察官則反問是否真心認罪,他回答行為是出於自衛並沒有蓄意攻擊。
▲互毆案至今過了一年,糾紛仍持續延燒。
戴著口罩現身,他是計程車司機賀業輝,和藝人李妍憬互毆案上午高院二審開庭。
記者:「會覺得一審判太重嗎?」計程車司機賀業輝:「會。」
記者:「覺得太重?」計程車司機賀業輝:「對。」
面對鏡頭他只說一審判太重,賀葉輝遭判拘役70天且不能緩刑。
藝人李妍憬(2016.10):「我相信如果我沒正當防衛,今天我跟我的女性朋友應該不只是這個樣子。」李妍憬則是拘役40天、緩刑2年,罪刑比較輕。
▲互毆案二審開庭,僅計程車司機賀業輝出席。
藝人李妍憬(2016.10):「你要幹嘛?你幹嘛?啊,救命啊。」
2016年10月李妍憬和朋友搭上賀葉輝開的計程車,雙方爆發肢體衝突,從車內打到車外,互控對方傷害,審理期間和解破局。高院開庭只有司機出席,他請求法官酌量減刑,檢察官問:「你真心誠意認罪嗎?」他則回答:「這件事我有錯,出於自衛傷害她這點我認罪,希望事情能盡快落幕,我沒有攻擊她。」否認蓄意傷害。
▲司機對於自衛傷人一事認罪。
計程車司機賀業輝:「也不是說過分啦,本來就是會被判刑的,公然侮辱部分是成立的。」庭訊30分鐘就結束,司機沒有律師陪同,檢察官之前曾認為他犯後態度不佳並請求著重量刑,糾紛延燒一年多,兩人的事業和工作也跟著大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