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李姓女子與李姓同居人只因為7歲的兒子難管教,在今年四月和六月多次毆打7歲男童,其中六月分更是用浴巾包住男童毆打頭部,還潑以滾燙的熱水,導致男童遭虐死,兩人被依傷害致死罪起訴,今天新北地院認為兩人惡性重大,但因為認罪且表示後悔,因此依傷害致死罪判處李姓男子12年6月,李姓女子10年6月有期徒刑,可以上訴。
▲李女(後)與同居人(前)遭判刑。(資料照/記者游承霖攝)
判決書指出,從今年4月起,李女與同居人就開始涉嫌對男童施暴,包括用鐵製自拍架或是安全帽毆打男童,而到了在6月3日時,李女要求男童幫忙做家事,但男童不從,李女竟夥同同居人持鐵管暴打男童。隔日,李女的同居人發現男童態度仍是不好不理他,竟然舀起滾燙的熱水朝男童潑去,還拿浴巾包住男童頭部毆打,李女見狀後不但沒有制止,反而也拿熱水燙男童。
▲李女遭判刑。(資料照/記者游承霖攝)
兩人直到晚上才發現男童非常虛弱,趕緊送醫,但還是因為出血性休克宣告不治。李女與同居人到案坦承動手,表示是因為男童脾氣很倔,才會以打罵的方式來管教,但法官認為就算再怎麼樣也不該這樣動手,因此判處李姓男子12年6月,李女10年6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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