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貼紙讓行政院變「功德院」 公車業考慮提告、北捷要開罰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行政院長賴清德「功德說」引發民怨,有青年團體發起「功德院長長久久正名行動」自印貼紙,將行政院周遭捷運站、公車站、地下道等路牌名稱改為「功德院」。對此,台北市公車聯營管理委員會表示此舉涉及違法,不排除提告;台北捷運公司則表示,違規者若被逮到將開罰1500元。

昨(30)日晚間有民眾發現,平日顯示「行政院」三個字的公車站牌及捷運指示路標等等,全被貼上貼紙改名「功德院」。公車聯管委員會表示,這項抗議行動擅自變更站名,已經影響民眾乘車權益,更涉及觸犯刑法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罪,不排除提告,已經派人清除貼紙。

根據《聯合報》報導,台北捷運則指出,經清查發現僅台北車站的引導地圖遭竄改,目前已將貼紙全數撕下,但違規張貼行為已違反「大眾捷運法」第50條第1項第9款,經查獲者將處以1500元罰款。

▲(合成圖/資料照、PTT)

北市公車聯管委員會鄭重申明全文:

請勿任意變更(毀損)站牌路線圖

臺北市公車聯營管理委員會聲明,公車營運路線及站名牌均經政府主管機關臺北市政府交通局(公運處)核定後,由臺北市聯營公車業者所設置,提供民眾搭乘公車時使用,具有公共服務之性質。今日報載行政院站牌及相關路線圖,被部分團體與人士肆意破壞更改為「功德院」,這樣的作法已經嚴重侵犯本會權益,以及民眾使用的權利,破壞毀損站名牌及路線圖內容,已涉及違反著作權法及民刑法相關規定,本會將研議委請律師以維權益。

擅自變更站名,不僅影響民眾搭乘公車辨識困難,違反公益,且未經本會同意重製,竄改行為已違反著作權法第十七條規定,與涉嫌違反刑法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本會特別呼籲搭乘公車者大都為學生、長者等弱勢族群,相關人士不應對公車乘客賴以辨識旅次行為之站名牌擅自變更,傷害公車乘客權益以遂渠目的。

經擅改之站名牌,本會已於今日完成修正,本會重申站名牌更名應循法定程序向交通主管機關申請,爾後再有類似情形,本會將循法律程序辦理以維乘客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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