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竹縣一名蔡姓男子在網路上認識15歲少女後,初次見面就強迫她在車內口交肛交得逞。還拍下2人性交照片逼迫少女當性奴,新竹地院判處10個月有期徒刑,蔡男以60萬與少女和解,2年緩刑。
蔡男在通訊軟體上認識15歲少女後,相約到竹東鎮台68線快速道路陸橋下。要少女幫自己口愛又幫少女口交,甚至肛交得逞。並且還拍下性愛照片,以此要脅少女。
蔡男要脅少女要當他的性奴,並且傳訊息說「你逃不出我的魔掌」、「你敢背叛我,你就完了,你知道嗎」等,少女害怕報警。
新竹地方法院依姦淫幼女罪以及拍攝少年為性交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嫌判處10個月有期徒刑。不過蔡男以60萬元代價與少女和解,並換取緩刑。
▲性愛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