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任職於健保署的44歲洪姓官員與吳姓女同學發生婚外情,兩人在賓館拍攝性愛影片,事後還大膽地將影片燒成光碟、放在家中。直到洪男的妻子發現,憤而訴請離婚,整件事才曝了光,最後新北地院依妨害家庭將兩人判刑。
▲洪男與吳女數度到賓館做愛,還拍攝性愛影片。(示意圖/攝影者Luis Hernandez, flickr CC License)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2014年洪男與吳女數度到北部的賓館發生性行為,兩人還拍攝了性愛影片。事後,洪男將兩人的出遊照、性愛影片、鹹濕對話燒成3片光碟,藏在家中,不料卻被洪妻抓包。目睹丈夫與小三激情床戰,洪妻氣得告兩人妨礙家庭,並訴請離婚。
吳女到案後辯稱,原先洪男約自己去爬山,沒想到卻被帶到賓館。但罪證確鑿,法官不採信兩人說詞,以妨害家庭罪判各3個月的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而吳女還需賠償30萬元給洪妻。
洪男事後將2800萬元的房屋送給洪妻,並仍同住屋簷下,不料兩人卻屢次爆發口角,甚至互控對方害自己患有憂鬱症。新北地院認為兩人感情已失和,判洪妻可請求離婚,小孩交由洪男撫養,洪妻須月付撫養費直到小孩成年,擁探視權,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