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啟明/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宋姓女子,以每個月6千元報酬,將男嬰交由擁有4名女兒的好友林姓單親媽媽照顧,照顧過程中林女誤踩傷男嬰後,而林女1歲大的小女兒還拿手機敲男嬰頭,林女眼見男嬰昏睡,一時情急扯手又大力搖晃,造成其視網膜、腦下出血、肱骨骨折,宋女及丈夫事後查覺憤而提告。法院依過失傷害罪判林女6月可易科,但林女因經濟不佳入獄服刑,民事部分,法官考量男嬰所受傷勢,及林女非故意、次女又有身心障礙,判決賠償10萬元。
▲託好友照顧卻害男嬰受傷,單親媽遭法院判刑。(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判決書指出,宋女及丈夫去年10月將出生3月的男嬰,交給認識而有4個女兒的林姓單親媽媽照顧,報酬每月6千元,但同年12月20日,林女小女兒上床踩空,林女為扶女兒,竟不小心誤踩在床上的男嬰。
同年月29日,林女小女兒玩手機,卻拿去敲男嬰的頭部,林女見狀雖阻止小女兒,卻疑叫不醒男嬰,連忙扯男嬰手也猛力搖晃,共造成男嬰廣泛性視網膜出血、硬腦膜下出血,以及肱骨閉鎖性骨折。
宋女及丈夫事後查覺,報警提告也求償81萬餘元,新北地院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林女6月,可18萬元易科確定,民事部分,法官除判准醫療費用8千餘元,也考量被告林女非故意,是4名女兒的單親媽媽,2女兒還有身心障礙,全家生計僅靠林女照顧小孩空檔,前去檳榔攤打工包檳榔,已入獄服刑,判決須賠償10萬餘元;尚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