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新北市男子陳沛文去年失業在家,深夜與酒醉的父親爭吵衝突後,涉嫌持鋁棒重擊父親頭頸打趴在地,6小時後查看才知父親傷重身亡,陳男自首後一審遭判18年,案經上訴,在押中的陳男日前到高院開庭時,見家人旁聽,不禁哽咽自責表示,持續抄佛經給父親,希望父親在另一個國度能過得好;高院今(20)日駁回上訴,仍依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刑18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25歲的陳男國中畢業未升學,長期失業在家靠父兄扶養,屢被49歲的父親訓斥、催促找工作,雙方關係惡劣。2016年6月10日深夜10時許,陳男在家看電視,陳父酒後回家見狀,痛罵:「不找工作,只會在家當米蟲!」陳男頂嘴,兩人爭吵,陳父持一根鋁棒追打陳男但追不上,怒朝陳男丟去,陳男躲開後發怒,撿起鋁棒怒喝!「我一定要打乎你死!」並重擊父親頭、頸、背部10多下。
陳父被當時體重達100多公斤的兒子打趴在地,一動也不動,陳男逕自離家找女友跟朋友聊天,隔天清晨4時許被女友跟朋友勸說並陪同回家,赫見父親已斷氣,當場崩潰大哭、報警自首,到案被羈押至今。
一審審酌,陳男曾遭家暴,鋁棒又是父親所扔出,是受刺激才鑄錯,加上自首可減刑,判刑18年,褫奪公權8年,案件上訴二審,高院認為原審量刑沒有問題,也沒有不符比例原則等情事,因此駁回上訴,仍判18年,褫奪公權8年確定。可上訴。
▲陳沛文因亂棒打死父親,二審仍被判18年。(圖/資料照/記者潘千詩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