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北京21日電)中國大陸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今日上午開庭審理肯亞電信詐騙案,對涉案的第一批33名被告做出重判。其中13名被告是台灣人,張凱閔、林金德兩名台灣籍主嫌被判有期徒刑15年。
上午被判有罪的第一批33人當中,有13名被告是台灣人。其中,主犯共有26人,這26人都被判有期徒刑10年以上至15年不等。
張凱閔、林金德兩名台籍主嫌被判有期徒刑15年最重,並被剝奪政治權利3年併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約新台幣6.9萬元)。
另外還有7人被認定為從犯,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第一批33名被告聆聽判決後,並無人當庭表示要上訴。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今天會繼續審理第2批、第3批被告。
▲肯亞電信詐騙案台灣民眾遭遣送中國大陸。(圖/翻攝自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