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啟明/新北報導
新北市樹林警方昨天執行夜間勤務巡邏,在福興街上看見1輛計程車路邊臨停乘客下車,發現乘客2男1女3人下車,員警認出其中32歲范姓男子上個月才因持有毒品被逮,於是上前盤查詢問,果然在隨行29歲房姓女子的包包內查獲1把改造手槍,當場將3人帶回偵辦,范男及房女問訊供稱,不知道提包內放有槍枝,雙方說詞互推避重就輕不承認,同行的未成年黃男則說,我只是幫他們搬家,根本不知道會有槍。全案訊後依違反槍砲彈藥送辦。
▲警方在房女的提包內搜出槍枝零件。(圖/番社畫面)
▲警方將零件組合後,完成1把改造手槍。(圖/翻攝畫面)
警方表示,因31歲范姓男子上個月遭警方依持有安非他命毒品逮捕法辦,昨晚范男位在樹林福興街住處搬家,找了未成年17歲黃男及28歲房女一同幫忙,從桃園地區返回樹林住處下車時被員警認出范男因而上前盤查,當場在房姓女子提包內發現一支疑似槍管零件及子彈7顆,隨後又在提包內襯夾層內發現其餘槍身及滑套零件,經警方帶回釐清組裝後,確認是1把具有殺傷力改造槍枝。
范男向警方供稱因房女積欠他2萬元債務,要求她提供1支改造槍枝作為防身用,就可以抵銷債務,未成年的黃男只是請他來協助搬家而已,並不知道改造槍枝的事情。而房女則全盤否認,但卻無法解釋為何從家中拿出的包包內有改造槍枝零件;警方訊後,認為范、房二嫌因持有改造槍枝罪嫌重大,全案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