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新黨青年委員會召集人王炳忠疑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被檢警調持搜索票上門搜索,不過他的委任律師陳麗玲表示,搜索票上沒有法官的簽名,質疑搜索的合法性。對此,台北地檢署今(22)日發新聞稿說明,搜索票的正本上確實有與簽名相同效力的法官印鑑章,強調搜索過程一切合法。
▲王炳忠按鈴提告。(圖/記者潘千詩攝影)
王炳忠在19日被檢警調上門搜索,但他卻拒絕開門,堅持要等律師到場,還開臉書直播,直到檢警調請鎖匠破門,才進入王炳忠住家搜索。不過王炳忠的律師陳麗玲指控,搜索票上沒有法官的簽名,認為此次搜索是無效的。而新黨今日也大動作召開記者會,痛批北檢執法過當,記者會結束後,王炳忠也親赴北檢按鈴提告。
對此,北檢發新聞稿表示,調查官在搜索王炳忠的過程中,確實有出示搜索票正本,且北檢也向法院請求提供搜索票正本查證,上面確實有法官的蓋印,北檢也已影印留存,駁斥新黨指控。
▲新黨指控,王炳忠的搜索票上沒有法官簽名。(圖/翻攝自陳麗玲臉書)
▲北檢表示,搜索票上確實有法官簽名。(圖/翻攝自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