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晴雯/台北報導
一名72歲的沈先生,罹患肺腺癌第四期,經第一代標靶藥物治療後,腫瘤細胞產生抗藥性,續接受第三代的標靶藥物治療,病情獲得改善,目前定期追蹤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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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軍總醫院血液腫瘤科主治醫師葉人華表示,沈先生2年前因為全身骨頭痠痛、食慾不振、體重下降、全身虛弱,剛入院時處於臥床狀態,經過檢查之後診斷為肺腺癌第四期,合併肋膜積水及多處骨轉移。經過第一代標靶藥物治療之後,症狀明顯改善,生活功能回復到可以自理的情形。但治療約一年後,腫瘤指數開始飆升,且擴及肺部和骨頭。
他進一步說,後續安排相關檢查,發現沈先生腫瘤細胞產生抗藥性的突變,後續接受第三代的標靶藥物治療,腫瘤指數明顯下降,且骨轉移病灶也得到改善。副作用部分只有輕微的甲溝炎及腹瀉,沒有造成其他生活功能太大的影響,目前仍定期門診追蹤治療中。
肺癌發生率這幾年居高不下,國內肺癌病人以肺腺癌較多,大部分病人診斷時多屬晚期。早期肺癌病人可以手術治療或是放射治療作為治療方式,而晚期肺癌病人治療主要以藥物治療為主。
葉人華說,晚期肺腺癌病人,若合併有表皮生長因子受體(EGFR)基因突變者,藥物治療部分可以考慮使用標靶藥物治療。目前這一類的標靶藥物包括第一代的艾瑞莎(Iressa)、得舒緩(Tarceva),以及第二代的妥復克(Giotrif)。這些藥物治療的反應率約七成,平均無惡化存活期可達十至十三個月,平均存活期可以延長到約二十四個月。
相較於化學治療,這些藥物了副作用大部分是皮膚疹、腹瀉、甲溝癌等,較少有噁心、嘔吐、掉髮、血球下降等令人畏懼的副作用。有了這些標靶藥物,讓這些晚期肺癌的病人有更好的療效。
然而,葉人華指出,使用標靶治療的病人,部分患者服用約一年左右,會出現抗藥性,當中五成是因為腫瘤基因內出現T790M基因變異,這情况會令第一、二代標靶藥均無效,病情轉差,可能需接受化療。
但近年出現了第三代的標靶藥物,可以治療這種抗藥基因突變的腫瘤。在近2年的臨床試驗中,使用第三代標靶藥物,相較於化療藥物,有更長的無惡化存活期(約一年),且較少的副作用。對於這些產生抗藥性的病人來說,是一種新的治療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