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賴碧香、邱紹揚/台南報導
台南一家飲料店的房客和房東的合約糾紛,演變到最後在吵說招牌是誰的。前房客劉先生說,牆面上L型招牌跟燈箱,是他當初花3萬元請人施工的,指控房東當初說要跟他買下招牌,如今卻又反悔。這位房東卻不這麼認為,強調當初有請對方拆掉所有裝潢,各說各話鬧到報警,一場合約糾紛,招牌反而成為爭論重點。
▲房東和前房客爭招牌歸屬。
劉先生以圖為證,要把裝在前房東家的L型招牌拿回來。這優格飲料店的牆面招牌和底下的燈箱,都是劉先生當初花了3萬請人施工的,如今和房東鬧翻,不滿新房客「炸雞店」進駐還沿用他的招牌。
▲房東、新舊房客招牌對比。
前房客和房東的糾紛,讓新房客夾在中間好為難。但怎麼會為了招牌吵翻天,就因為這張存證信函,房東指控劉先生違約,內容寫著合約到期前多次告知搬離。劉先生也拿出合約書反駁,明明上頭寫續約到明年7月。房東的提告,儘管雙方最後和解,但疙瘩已經產生。
▲劉先生不滿自己的招牌遭新房客沿用。
▲房東卻告知新房客能沿用招牌。
由於合約上並沒有寫清楚,這招牌到底屬於誰的?劉先生最後恐怕又得和房東鬧上法院!只是租約糾紛,演變為雙方鬧翻。招牌是誰的反而成了爭論的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