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車訊網
▲圖/車訊網
夜晚開車時,無論頭燈或尾燈不外乎照明與辨識的作用,當下大雨或起大霧時,開啟霧燈不僅能增加前方道路的能見度,也能在雨霧中讓別人看見自己。不過,很多車主以為霧燈可以「全天候」開啟,把霧燈當作頭燈/尾燈的輔助光源(或替代頭燈照明),反而會「亮瞎」前後駕駛者的雙眼,霧燈為發散光源,穿透性較強,尤其能在路況非常模糊的雨霧中照得更亮更遠,判斷車輛之間的距離,增加行駛的安全性。如果在正常能見度的路況下開霧燈,眼睛瞳孔為了適應光線強度而收縮或放大,對事物的能見度急速下降,會影響判斷距離的能力,危害他人的安全。因此,「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第4款規定,非雨霧時不得使用霧燈,若違規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第42條,1200-3600元的法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