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怡璇/台北報導前台北縣鶯歌鎮鎮民代表吳坤池,在2002年間以內定廠商或使用特定廠商材料等方式綁標或圍標,收取廠商回扣356萬元,讓公所承辦人員不刁難工程相關事宜;高院更四審近日審結,判吳坤池有期徒刑12年,全案可上訴。 ▲前鶯歌鎮代吳坤池(右)收回扣,判刑12年確定。(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