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以後要看國寶價格變貴了!國立故宮博物院宣布,明年1月起將調整門票收費標準,其中,北部院區普通參觀券調幅最大,從原本的250元調漲為350元,65歲以上老人假日也要收取費用,不再完全免費。
▲國立故宮博物院北部院區。(圖/李鴻典攝)
故宮解釋,這是鑑於博物館營運成本增加,同時為擴大南北院參觀互動性,並依據規費法及相關法令要求,國立故宮博物院將於107年1月1日調整門票收費標準。
屆時北部院區普通參觀券從250元調漲為350元、團體參觀券價格從230元調整為320元;南部院區普通參觀券價格(非本國人)則從250元調降為150元;本國遊客憑身分證享150元優惠仍維持現狀不變。
另外,65歲以上本國籍老人優惠參觀方式,原本平假日都是免費,明年起則是平日免費、假日收取半價75元。
故宮表示,依據規費法第11條規定,規費收費基準為業務主管機關應考量辦理費用或成本變動趨勢、消費者物價指數變動情形及其他影響因素定期檢討,每三年至少應辦理一次。故宮於104年6月27日修正發布參觀收費標準,該年7月1日起開始施行後,至今年7月2日止已屆滿三年。
自107年1月1日起,重新修正故宮參觀收費標準,修正重點如下:
一、北部院區普通參觀券調整為新臺幣350元、團體參觀券價格調整為新臺幣320元,南部院區參觀券價格調整為新臺幣150元。本國遊客憑身分證享150元優惠仍維持現狀不變。
二、依老人福利法第25條規定,對於六十五歲以上本國籍老人優惠參觀方式如下:平日免費、假日應收取半價(新台幣75元)。
三、增列南北聯券:外國籍遊客及團體遊客可持北部院區普通參觀券(票價為新臺幣350元)或團體參觀券(票價為新臺幣320元),得憑票根三個月內另參觀南部院區;本國遊客可持南北院票券(新臺幣150元)三月內憑票根參觀另一院區。
▲故宮南院。(圖/馮珮汶攝)
四、依照我國「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第2條規定,公約所揭示保障及促進兒童及少年權利之規定,具有國內法律之效力。兒童權利公約第1條所指之兒童,係指未滿18歲之人。今為促進博物館參觀活動之國際化,將本院原定學齡前兒童免費參觀之規定,修正為國內、外遊客未滿18歲者均享免費參觀此一優惠措施。
故宮認為,此次門票調整除配合相關法規辦理外,也冀望透過票價優惠等措施,鼓勵遊客連動暢遊故宮南北院區,達到帶動南北院區觀光發展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