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實驗三法通過 實驗教育延伸至大學

記者李英婷/台北報導

立法院今(29)三讀通過「實驗教育三法」,除了提高實驗學校學生人數上限、放寬公立學校辦理實驗教育校數比率之外,為了顧及教學需求,鬆綁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向上延伸到專科以上階段(專科班、學士班或碩士班)、公校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則從現行國中、小學程鬆綁至高中;而對於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過去都得寄學籍在其他學校,新法通過後,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合法化,學生可在原學校內直接取得學籍。

立法院今三讀通過《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形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及《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委託私人辦理條例》修正案,併稱實驗教育三法。其中,修正通過拉高各縣市上限校數比率,原住民重點學校以外之公立學校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其學校總數不得逾主管機關所屬同一教育階段總校數5%。但情況特殊,實驗教育計畫於學年度開始6個月前逐案報中央主管機關審查核定者,不得超過各縣市境內同一教育階段總校數15%;全國同一教育階段總校數10%。

而實驗教育學校每年級學生人數也從不得超過40人,放寬到50人;國民教育階段至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生總人數,現行不得超過480人,鬆綁到600人。自專科班階段致碩士班階段學生總人數,不得超過500人;僅單獨辦理專科班階段或碩士班階段的學生總人數不得超過160人,僅單獨辦理學士班階段,學生總數不得超過320人。

中央總預算案三讀通過,立法院長蘇嘉全落槌 圖/記者林敬旻攝

▲立法院長蘇嘉全敲槌「實驗教育三法」修正通過。(圖/記者林敬旻攝)

此外,日前宜蘭縣政府以違規事項眾多,將與經營人文國民中小學的人文展賦教育基金會解約,另招募團隊接管,引發家長與學生反彈。此次修法通過還規定,各該主管機關要提經審議會決議終止委託契約前,應召開公聽會,邀請受託學校的教師、學生及家長參與。另,為鼓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實施,要求各該主管機關得將公有之都市計畫學校用地或閒置之校地校舍,依相關法令提供團體實驗教育或機構實驗教育使用或租用。

三讀通過後,教育委員會的民進黨籍召委吳思瑤在臉書發表感言,定義此次修法有3大亮點:「量的提升,質的精進,向上延伸高教」。立法3年來,實驗教育蓬勃發展,學生人數呈倍數成長,當年種下翻轉教育的種子,如今已是一棵小樹。而現在,台灣需要給這成長中的小樹更多養分,讓它長得好,長得健康。因此期待實驗教育三法修正通過,提供台灣教育更具創新前瞻的動能,進而發揮對體制教育攪動、翻轉的正向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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