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高雄報導
高雄市小港區1名女子小喬(化名),去年間與親戚前往KTV歡唱至深夜,結束後堂哥開口借宿一晚,小喬答應後卻引狼入室,堂哥竟一時色心大起,強脫她的衣褲後性侵得逞,事後再傳簡訊道歉,並表示願意每月補貼小喬數千元生活費,藉以換取她封口不提告的承諾,不過此舉反倒成為鐵證,高雄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堂哥3年8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據了解,前年11月5日晚間時分,小喬與家族親戚前往福德路上的KTV唱歌,隔天凌晨歡唱結束後,小喬與堂哥一同搭計程車返家,計程車先抵達小喬住家,堂哥隨即表示:「時間已晚,家中可能上鎖無法回去,希望借宿妳家休息。」,小喬不疑有他,答應堂哥進入住家房間休息。
孰料,當天凌晨6時許,堂哥趁小喬在床上熟睡時,先將手伸進棉被撫摸腰部,小喬驚醒後將手撥開,堂哥竟變本加厲將人壓在床上,小喬驚恐表示:「我是你妹妹,你不可以這樣對我!」,堂哥仍不顧對方反抗,直接脫掉小喬的短褲及內褲,強行硬上性侵得逞,小喬不甘受辱,先將堂哥趕離住家,再求助113專線後報警處理。
堂哥應訊時否認性侵,還辯稱2人是合意性交,但小喬拿出堂哥簡訊佐證,內容提及「妹妹對不起」、「就像附了身的色情狂般行為,我真的很後悔,很後悔、很後悔」等懺悔字句,以及「請妳原諒我,哥哥對不起妳」、「怎麼才可以彌補我對妳的傷害呢?雖然很難聽…我想往後哥哥可補貼妳幾千塊的生活起居,讓我對自己的內疚與懊悔負點責任,也是哥哥對妹妹辛苦過日子的一點幫忙可以嗎?」等和解條件,法官認為罪證確鑿,依強制性交罪判堂哥3年8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狼堂哥趁小喬熟睡時硬上性侵得逞。(示意圖,非當事人/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