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賴姓男子送兒子去補習班補英文,沒想到竟看上人妻班主任,兩人經常以爬山的名義相約出遊,手機裡還有不少曖昧訊息,舉止日趨曖昧,甚至賴男還到補習班接班主任上摩鐵!
▲賴男與補習班人妻班主任婚外情。(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聯合報》報導,羅妻是中部一所學校的前任家長會長,後來開設美語補習班,碰上送兒子來補習的賴男,剛好他又是同所學校的現任家長會長,兩家人因此熟識。但羅男發現,妻子與賴經常會以爬山的名義相約出遊,兩人的行為舉止越來越曖昧,甚至還在妻子的手機裡發現曖昧訊息,且賴還曾經從補習班將羅妻載到汽車旅館共度數個小時。
▲羅男發現妻子手機裡的曖昧對話。(示意圖/資料照)
根據判決書指出,2014年2月開始,羅男遭妻子要求離婚,因不堪妻子精神虐待,且深知已經無法挽救破碎的婚姻,因此協議離婚。2016年7月,羅男向賴男請求損害賠償,法院判賠30萬元;2017年5月羅男又稱,先前因沒有抓姦在床而苦無證據證明通姦,直到賴妻告前妻訴訟判決確定後,他才知道妻子有婚外情,因此向前妻請求精神撫慰金。
但判決書中指出,2014年2月羅男曾打電話向賴男警告「不要再跟我老婆走太近或是去爬山」、「你爬山爬到床上去」等;當年6月時也曾跟妻子說「什麼叫好聚好散,這個家庭是他破壞的」。這些都顯示出羅男當時就知妻子違反夫妻忠貞義務,但卻遲遲到去年才請求損害賠償,已逾法定2年要件,因此遭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