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女藝人陳喬恩酒駕被捕,今(4)日早近9時許,戴著口罩遭大安分局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台北地檢署,經檢方訊問後,上午10時許被諭知以10萬元交保。
警方調查,4日凌晨1時57分,陳喬恩獨自開車行經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與復興南路口時,因紅燈違規右轉被警方攔下,當時員警發現她身上有酒氣,對她酒測後,酒測值達0.67,當場扣車。上午9點多,陳喬恩戴著口罩被移送北檢,檢方訊後依涉公共危險罪諭令10萬元交保。據悉,陳喬恩警詢時表示,她是在家裡喝了一瓶啤酒後,因肚子餓,凌晨出來想買消夜吃;陳全程都很配合警方偵辦,也對自己酒駕做出錯誤示範,頻向警方致歉。
▲陳喬恩被移送北檢(圖/翻攝畫面)
▲陳喬恩(圖/翻攝自陳喬恩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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